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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文

日期:2023-05-10 14:56:27

  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文,欢迎参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文一

  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五指山市行政审批“体外循环”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府办〔2015〕221号)文件要求,我乡对2015年度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按照市政府2015年9月公布的《五指山市乡镇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第二轮)》(五府办〔2015〕136号)文件,结合全乡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乡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合理设置窗口,在原有民政救助、计划生育、社会事务、综合业务、国土规划5个服务窗口基础上、新设置了党建、财政、司法、、综合服务(农业服务类)共5个窗口,同时把国土规划服务归并到综合服务内,合计共9个服务窗口。积极做好市政府调整、下放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有:社会抚养费征收、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2015年9月10日-12月4日,我乡便民窗口受理办件数2773件,其中计生窗口受理16件,民政窗口受理7件,党建窗口受理3件,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受理2728件,国土规划窗口受理19件。

  (二)狠抓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我乡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将服务“下沉”、“窗口”前移,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在各村建立了村级便民服务站,年底前市科工信为各村便民服务站配备电脑、电视、复印打印一体机等硬件设备,实现农事村办。

  二、主要做法

  (一)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

  (二)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得到强化。我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在乡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无体外循环现象。省、市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承诺时限等内容在全乡各村委会如实公布。规范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最大限度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

  (三)依法审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形成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

  (五)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得到统一使用。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统一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将办件信息及时、如实、规范录入软件,并按规定出具各类书面通知书,批量办理符合规范要求。

  三、主要问题

  (一)窗口工作人员不稳定。乡镇一级事务多人员少的矛盾一时难以调和,我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般都身兼数职,有时需要下村或承担其它工作,难以全天候坐在中心办公,不能坚守岗位,工作时断时续。造成群众办事有时找不到所需办理事项服务窗口人员,而其他窗口工作人员又无法对其进行指导及帮助办理的现象。

  (二)工作人员对新的政策法规知识掌握不够。由于市各单位有时未及时下发相关文件或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我乡便民服务中心个别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掌握新颁布的政策法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审批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程序、实体的监督检查、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审批行为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3.强化宣传,营造依法审批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我乡行政审批将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质量推进公共绩效管理和效能政府建设,巩固和深化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文二

  按照《阳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春机编办〔2015〕5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震害防御与法规股具体承办此项工作。,保证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结合防震减灾职能,全面梳理职能。,我局全面梳理了职权:行政许可审批2项(1大项2子项,建议保留1项、建议取消1项);行政处罚12项(建议保留12项);行政强制2项(建议保留2项);行政检查3项(建议保留3项);行政指导11项(建议保留11项);其他29项(建议保留28项、建议取消1项)。无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和办理流程。在市投资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编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结合市清理行政职权要求,,做到该保留的保留,该取消的取消;二是对本单位审批事项进行疏理上报,行政审批项目由原先的2项精减为1项;三是压缩审批时限,达到“双减半”;四是精简申报材料数量3项,并用表格形式对所需材料做出明确的规定;五是完成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

  (四)依法开展地震灾害防御,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我局完成市政府推行的网上办事窗口建设,将“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备案、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两项(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有一项:“市辖区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分两项子项目实施)。行政审批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并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将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基本纳入基建管理程序。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基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向市普法办备案,并将裁量权标准在政务公开上向社会发布。

  (六)认真自查,边整边改。对照《阳春市投资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绩效考核办法》,逐条逐款认真检查对窗口值班人员有无脱岗缺岗、业务不熟悉、服务不热情、审批超时等行为,执法人员有无执法程序不当、管理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了六项整改措施:无条件保证审批窗口在法定工作时间有人值守,杜绝缺岗脱岗现象发生;保证审批专网和视频监控正常运行,发现故障立即上报并妥善处理;严禁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服务周到,举止得体,程序简洁,办事高效;公布投诉电话,充分接受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能力,树立地震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贯彻落实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近日,市局法规科就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和下放的衔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自查,并启动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

  加强领导,认真自查。应城市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法规科落实好这次自查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梳理,对 ,深入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编办.

  管放结合,初见成效。为切实有效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市局坚持管放结合,把不该管的还权于企业、下放到基层,大力削减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累计减少审批环节12183个,减少进户调查核实399户次,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2015 年元至6月份,累计完成涉税审批事项 1534户次,通过微信、QQ向纳税人发布审批结果305 条。办理税收优惠减免84 户次,累计退税261.3万元。实行并联调查,一次进户,多事项核实,减少进户调查核实118户次。

  落实责任,强化整改。针对自查和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涉改的问题,市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定向督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行政审批改革成果落到实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范文四

  按照《阳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春机编办〔2015〕5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震害防御与法规股具体承办此项工作。,保证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结合防震减灾职能,全面梳理职能。,我局全面梳理了职权:行政许可审批2项(1大项2子项,建议保留1项、建议取消1项);行政处罚12项(建议保留12项);行政强制2项(建议保留2项);行政检查3项(建议保留3项);行政指导11项(建议保留11项);其他29项(建议保留28项、建议取消1项)。无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和办理流程。在市投资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编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结合市清理行政职权要求,,做到该保留的保留,该取消的取消;二是对本单位审批事项进行疏理上报,行政审批项目由原先的2项精减为1项;三是压缩审批时限,达到“双减半”;四是精简申报材料数量3项,并用表格形式对所需材料做出明确的规定;五是完成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

  (四)依法开展地震灾害防御,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我局完成市政府推行的网上办事窗口建设,将“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备案、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两项(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有一项:“市辖区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分两项子项目实施)。行政审批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并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将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监督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基本纳入基建管理程序。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基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向市普法办备案,并将裁量权标准在政务公开上向社会发布。

  (六)认真自查,边整边改。对照《阳春市投资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绩效考核办法》,逐条逐款认真检查对窗口值班人员有无脱岗缺岗、业务不熟悉、服务不热情、审批超时等行为,执法人员有无执法程序不当、管理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了六项整改措施:无条件保证审批窗口在法定工作时间有人值守,杜绝缺岗脱岗现象发生;保证审批专网和视频监控正常运行,发现故障立即上报并妥善处理;严禁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服务周到,举止得体,程序简洁,办事高效;公布投诉电话,充分接受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能力,树立地震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