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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日期:2023-05-10 14:56:27

  秋季开学时间快到了,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两则关于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欢迎参考!

  关于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一

片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确保片区各类学校在9月1日正常开学行课,迎接市、区教委开学检查,现将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开学准备:学校各项工作安排情况;教师教学用书、资料、学生教科书发放及后勤保障情况;新学期单位及个人工作计划,教师备课情况;学校各类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情况;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学校建设项目中的“全面改薄”项目和校舍假期维修项目的完成情况。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师生到校:教职工按时到岗,学生按时到校,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体系和各项资助帮扶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假期教师参加“国培”“市培”及区、校组织培训的落实情况等。

  (三)学校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贫困生减免和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侵占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有偿代购教辅资料、桶装饮用水、保险费、校服等治理情况;市教委关于2016年秋季教育收费“五条禁令”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稳定: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措施,抓小抓细抓实,确保师生平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好突发的预防工作。关心师生生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要联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易燃易爆品管理等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大排查,消除隐患。要加强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学校疫情防控;要加强学校安保警务力量;要高度重视校车手续、检测及驾驶员资质达标情况。

  要高度重视校园在建工程安全,在建工程及人员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制度上墙;新竣工校舍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张贴在醒目位置,质量、消防、防雷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要强化学校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五)开展入学教育。确保9月1日正式行课,把开学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节点,突出主题,精心设计,科学安排。,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精心安排开学典礼、新生军训、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校史教育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三爱”“三节”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形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通过邀请领导干部为学生做形势报告、举办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多种生动活波的方式,,激发师生报国情怀。

  (六)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学校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严格控制“大班额”班数的比例,严格执行市教委规定的课程计划。

  (七)精心准备迎检。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认定工作已进入攻坚时刻,各科室、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机构、充实人员、细化职责;结合市级综合督导的实际,切实整改,完善资料;核实教学设备设施的种类、数量,按规入柜,明细台账;加强校园文化、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建设和教学设备的应用;充实和完善各类佐证资料;按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迎检资料精准分类归档。

  (八)区教委在开学工作会上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的完成情况。

  二、督导方式

  一是学校自查。二是片区督导办普查。三是督导检查采取听、查、看、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即听取被督导单位开学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文档资料;察看校园,访问师生、家长等。

  三、督导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16年9月1日至7日。

  (二)要求:各办学机构接受督导检查时将《开学自查报告》交督导检查组。9月9日(星期三)前督导检查组将各组的《xx区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记录表》和督导汇总材料交学区办(含电子文档)。联系人邢中荣(xx)。

  四、督导分组安排

  一组 组长:苏xx;成 员:向xx。

  学 校:特教学校、xx二中、职教中心、昌州小学、海棠小学、上游小学、城南小学、双塔中学、宝顶实验小学、希望小学。

  二组 组长:卢之良;成 员:荣常青、云举淑、游加兰。

  学 校:xx中学、城西中学、龙岗一小、实验小学、龙岗明德小学、西禅小学、龙岗中学、城南中学、龙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

  关于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二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办,全市各相关学校:

  为全面了解新学期开学情况,确保开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办人民满意教育,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区县市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人员安排

  总 指 挥:卢鸿鸣

  各小组组长:孙传贵、易红玉、邓 芸、缪雅琴

  陈仕强、胡慎信、杨庆江

  副 组 长:由一名副县级干部担任

  组 员:每小组4人,由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督导干部组成

  三、督导时间

  (一)8月31日至9月2日,各校对照督导内容开展全面自查,积极准备,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

  (二)9月6日至9日,市、区(县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各自所辖的学校(含幼儿园),进行全覆盖的督查,各区(县市)教育督导部门形成督导评估报告。

  (三)9月10日至11日,长沙市教育督导部门检查各区(县市)专项督导情况,并抽查部分学校。

  四、督导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工作情况,教职员工是否都及时到岗,学生是否都按时返校。

  2.教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教辅材料是否存在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问题。

  3.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是否运行良好。

  4.开学教育开展情况,、节水、节电“三节” 主题教育。

  5.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6.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区域学校开学当天及上下学等时段是否有警车巡逻或民警执勤,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进行登记,门卫和保安员是否持证上岗并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是否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有无专职宿舍管理员。

  7.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

  8.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情况,是否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方式宣讲安全知识,是否制定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等突发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9.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情况,校园网络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是否正常运行。

  (二)招生工作情况

  1.严格按计划招生情况,是否存在擅自突破计划违规招生的现象。

  2.严格学籍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学籍非正常异动现象。

  3.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是否存在拒收符合条件学生的现象。

  4. 弱势群体学生入学情况,三残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的情况。

  (三)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规范收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择校费、补课费、资料费、赞助费等问题。

  2.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军训校服征订是否规范、质量是否过关。

  3.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课程安排是否按国家和省级规定开齐开足,是否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寄宿学生作息时间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情况,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否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按要求平行编班、是否存在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四)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见专项督导通知)

  五、结果运用

  在专项督导中,发现的优秀典型、先进经验,将在全市表扬推介,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市属学校的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班子成员个人考核的范围。各区县(市)教育局也要将本次评估的结果,运用到区县(市)属学校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班子成员个人考核中。

  六、督导要求

  1.各学校在接受现场督导评估前,应对照评估细则,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在此基础上形成客观、真实、准确的自查报告。基础教育学校填写附件2-8表格,高校填写附件9、10表格,所有学校都填写附件11,表格电子稿在长沙教育信息网、长沙教育督导网上可以下载。

  2.学校在自查过程中,应将相关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特别要注意保持资料的历史原貌。对迎评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评估接待从简,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因迎接督导评估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